精神分裂症是怎么回事?
精神分裂症是怎么回事?
答案或建议:
精神分裂症的定义是由布洛伊拉提出来的,但是在这之前,克雷佩林把“在人生的早期发病,最终演变成痴呆”的这样一组疾病整理归纳提出“早发性痴呆”这种病的概念。接着又将其分成破瓜病、紧张病和妄想痴呆。早发痴呆显示出情绪的周期变动,它属于人格尚存在的躁郁病。
上述的处理方法是一个包含了疾病经过的概念。但是早发痴呆不一定局限于人生的早期(思春期)发病,而且因为该病所显示的痴呆与脑的器质性病变时所见到的痴呆不一样,所以出现了对早发痴呆概念的批扩评。
布洛伊拉认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的基本症状是观念联合机能障碍,即思维不能统一、自闲性故提出了“精神分裂症”的概念。克雷佩林氏的考虑方法是包括发病经过的纵向考虑,而布洛伊拉则是从横向方面去考虑。
精神分裂症分为青春期痴呆型、紧张型、妄想型三种
转载本文请保留:http://www.baikewenda.com/health/cure/7/2/a13155861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