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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上的广告能相信吗?


我是一个大一的学生,前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招聘兼职的广告,我就想利用课余时间来做点事.我找到那个招聘的人,他说可以做兼职但先要交30元的报名费,等到报名的时后再报销.我以为是真的,就交了钱.可想到他竟是个骗子.我真是有点想不通,这样的报纸还有人赶相信吗?这到底是道德的问题,还是金钱的诱惑?


答案或建议:


报纸的主要盈利就是靠各种各样的广告。你找工作,一定不要抱着什么又轻松薪水又多的想法,这年头谁都知道钱难赚,如果你遇到又轻松薪水又多的工作,就要很小心,没有那么好的事情。除非你愿意作出某方面的牺牲。那种打着招聘的名义收取任何费用的公司你可以立马走人,不然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这年头,到处都是骗子,只有自己小心了。报业集团是不会管广告的真实性的,所以你一定要擦亮眼睛!还有那些你总看到在招人的公司多半也是假的。
那么怎样才能在求职过程中避免上当受骗呢?

  一、看“两证”,选择正规的中介机构

  为了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北京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规定,职介机构必须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必须持有市劳动行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职业介绍许可证》,同时;北京市人事局对从事人才交流的中介机构核发《北京市人才交流许可证》,凡有“两证”中其中一证的中介机构方为正规合法否则就是非法职介。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求职者千万不要和非法职介打交道,否则,上当受骗,在所难免。

  二、莫贪小便宜,被私招滥雇

  那些无营业执照,无职业介绍许可证或人才交流许可证,无固定办公地点的非法中介常常以找不到工作不收费为幌子,专在一些正规中介中心旁边,伺机寻找“猎物”诱惑求职者入套,乘机向求职者敲诈勒索。因此,奉告求职的朋友,千万莫贪小便宜而误入歧途铸成大错。

  三、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

  求职的朋友要记住: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向求职者收取抵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行为,都属非法行为。招聘单位培训本单位的职工,也不准收取培训费。求职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坚持拒交,并向招聘单位所在区、县举报,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索要正式发票

  求职者一定要向收费的职介机构索要税务局或财政局核发的正式发票。有了正式发票等于多了一道护身符,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可以凭发票编号,找到该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领票人,发票是维权的依据,而普通收据是难以成为法律依据的。

  五、不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

  对非法中介或私招滥雇者为外地企业或北京总公司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的高薪招聘,不论其待遇多么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并办理相关的手续,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六、发觉被骗,及时报案

  求职者一旦发觉上当受骗,要及时向招聘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或公安派出所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另外,求职者在求职前或求职过程中,应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呼请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非法中介和私招滥雇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并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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