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的不正常现象是什么?
正常人的不正常现象是什么?
答案或建议:
有一位心理学家从大量的青年人中挑选出一批日常观察“最正常”的人,这些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品行端正,事业有成,家庭幸福。通过心理测验却发现半数以上的人具有不同程度的焦虑、抑郁症状,有些还比较严重,因此精神正常并不意味着没有一点问题。正常人也可能出现短暂的精神病理现象,只是时间短、程度轻、尚不能贴上精神障碍的标签。
1、类神经症表现
(1)疲劳感:感到疲惫不堪,但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不伴有明显的睡眠和情绪改变。经过良好的休息和适当的娱乐即可消除和减轻。
(2)焦虑反应:焦虑反应是人们对环境中的一些特定情况进行适应的反应方式,正常的焦虑反应通常有其现实原因,也不至于反复出现。如面临高考,有些学生坐立不安,甚至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高考过后,一切烟消云散,属正常情绪反应。
(3)类似歇斯底里现象:多见于妇女和儿童。有些女性和丈夫吵架时,尽情发泄,大喊大叫,撕衣毁物,甚至威胁要自杀。另外儿童可有白日梦和幻想性谎言,把自己幻想的内容当成现实,并绘声绘色地描述,这是由于中枢管理机制不充分、不成熟所致。
(4)强迫现象:有些脑力劳动者特别是办事认真的人晚上难以入睡,反复思考今天作了什么事或明天计划做什么,这种思考自己意识到没有必要,但还是反复地想而通宵不眠。
(5)恐怖和对立:我们站在很高但很安全的地方时仍会出现恐怖感,有时也想到会不会向下跳,甚至于想到跳下去是什么情景。这种想法很快得到纠正,不再继续思考,就属正常范围。
(6)疑病现象:很多人都将轻微的不适现象看成严重的疾病,特别是在亲友、邻居因某病死亡之后容易出现。经检查如排除相关疾病后能接受医生的劝告,属正常现象。
(7)失眠:正常人有时会通宵不眠,但有现实的原因,如一个人失恋了、考了零分。但持续一周以上的失眠,应找心理医生就诊。
2、类似重精神病现象
(1)抑郁: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心境的波动。灾祸突然降临会使人处于急性悲伤之中,通常持续30 60天,有的达到重症忧郁程度,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否则应视为病态。
(2)易激惹性:正常人有时会暴怒、冲动、毁物,但通常有促发事件而且能较快地恢复平静,事后常感后悔并能理智地向他人道歉。
(3)偏执和自我牵连现象:任何人都有自我牵连倾向,即假设外界事物对自己影射着某种意义,特别是对自己有不利影响。有些偏执现象众所周知。如自己走进办公室时,人们停止了谈话,这时往往会怀疑他们在议论自己;领导不点名批评某种不良现象,首先想到领导在批评自己。这种现象是一过性的,而且经过片刻的疑虑之后就会省悟过来。这种现象持续存在,影响其生活、工作时才属病态。
(4)错觉:正常人在光线暗淡、恐惧紧张及期待等心理状态下可出现错觉,但经重复验证后可迅速纠正,成语“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等均是典型的例子。反复或持续出现错觉要考虑脑器质性精神病。
(5)幻觉:正常人在期待的情况下,如等候朋友和等待约会,心情非常迫切的情况下,可听到叩门声、呼唤声。经过确认后,自己能意识到是幻觉现象,医学上称之为心因性幻觉。
3、正常性格变异
人的性格不可能都是一样的,有些人的个性没有达到病态人格的程度,但为人处事或在某些方面又和很多人不一样,属于正常性格变异。性格变异是普遍存在的,不能轻易地给予病态人格的诊断。我们常说的“二百五”、“十三点”、“糊涂虫”等除智力低下和人格障碍外,大部分属于脑功能协调欠佳。医学上难以概括,仍属正常范围。
(1)自笑、自言自语、自恋:有些人在独处时自言自语,甚至于边说边笑,但有客观原因,能选择场合,能自我控制,不影响工作,属正常范围。
有些人有明显的自恋倾向,自我欣赏,每天反复多次照镜子,甚至于请亲友欣赏自己的容貌、服饰等,但能自我控制,属正常范围。
(2)“怪异”行为:有些女孩子剃光头,男孩子扎辫子,有意穿破衣服,行为明显脱离社会常规,但结合所处的生活圈子来看又可以理解,属正常范围。
“正常”与“异常”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正常人可以有某些“异常”行为,精神病人可以保留部分“正常”功能。我们要培养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但不可追求“完美”和“绝对”的心理健康,因为这种状态不可能存在。
1、类神经症表现
(1)疲劳感:感到疲惫不堪,但持续时间相对较短,不伴有明显的睡眠和情绪改变。经过良好的休息和适当的娱乐即可消除和减轻。
(2)焦虑反应:焦虑反应是人们对环境中的一些特定情况进行适应的反应方式,正常的焦虑反应通常有其现实原因,也不至于反复出现。如面临高考,有些学生坐立不安,甚至达到非常严重的程度。高考过后,一切烟消云散,属正常情绪反应。
(3)类似歇斯底里现象:多见于妇女和儿童。有些女性和丈夫吵架时,尽情发泄,大喊大叫,撕衣毁物,甚至威胁要自杀。另外儿童可有白日梦和幻想性谎言,把自己幻想的内容当成现实,并绘声绘色地描述,这是由于中枢管理机制不充分、不成熟所致。
(4)强迫现象:有些脑力劳动者特别是办事认真的人晚上难以入睡,反复思考今天作了什么事或明天计划做什么,这种思考自己意识到没有必要,但还是反复地想而通宵不眠。
(5)恐怖和对立:我们站在很高但很安全的地方时仍会出现恐怖感,有时也想到会不会向下跳,甚至于想到跳下去是什么情景。这种想法很快得到纠正,不再继续思考,就属正常范围。
(6)疑病现象:很多人都将轻微的不适现象看成严重的疾病,特别是在亲友、邻居因某病死亡之后容易出现。经检查如排除相关疾病后能接受医生的劝告,属正常现象。
(7)失眠:正常人有时会通宵不眠,但有现实的原因,如一个人失恋了、考了零分。但持续一周以上的失眠,应找心理医生就诊。
2、类似重精神病现象
(1)抑郁:正常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有心境的波动。灾祸突然降临会使人处于急性悲伤之中,通常持续30 60天,有的达到重症忧郁程度,但一般不超过6个月,否则应视为病态。
(2)易激惹性:正常人有时会暴怒、冲动、毁物,但通常有促发事件而且能较快地恢复平静,事后常感后悔并能理智地向他人道歉。
(3)偏执和自我牵连现象:任何人都有自我牵连倾向,即假设外界事物对自己影射着某种意义,特别是对自己有不利影响。有些偏执现象众所周知。如自己走进办公室时,人们停止了谈话,这时往往会怀疑他们在议论自己;领导不点名批评某种不良现象,首先想到领导在批评自己。这种现象是一过性的,而且经过片刻的疑虑之后就会省悟过来。这种现象持续存在,影响其生活、工作时才属病态。
(4)错觉:正常人在光线暗淡、恐惧紧张及期待等心理状态下可出现错觉,但经重复验证后可迅速纠正,成语“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等均是典型的例子。反复或持续出现错觉要考虑脑器质性精神病。
(5)幻觉:正常人在期待的情况下,如等候朋友和等待约会,心情非常迫切的情况下,可听到叩门声、呼唤声。经过确认后,自己能意识到是幻觉现象,医学上称之为心因性幻觉。
3、正常性格变异
人的性格不可能都是一样的,有些人的个性没有达到病态人格的程度,但为人处事或在某些方面又和很多人不一样,属于正常性格变异。性格变异是普遍存在的,不能轻易地给予病态人格的诊断。我们常说的“二百五”、“十三点”、“糊涂虫”等除智力低下和人格障碍外,大部分属于脑功能协调欠佳。医学上难以概括,仍属正常范围。
(1)自笑、自言自语、自恋:有些人在独处时自言自语,甚至于边说边笑,但有客观原因,能选择场合,能自我控制,不影响工作,属正常范围。
有些人有明显的自恋倾向,自我欣赏,每天反复多次照镜子,甚至于请亲友欣赏自己的容貌、服饰等,但能自我控制,属正常范围。
(2)“怪异”行为:有些女孩子剃光头,男孩子扎辫子,有意穿破衣服,行为明显脱离社会常规,但结合所处的生活圈子来看又可以理解,属正常范围。
“正常”与“异常”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正常人可以有某些“异常”行为,精神病人可以保留部分“正常”功能。我们要培养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但不可追求“完美”和“绝对”的心理健康,因为这种状态不可能存在。
文章链接:http://www.baikewenda.com/health/psy/6/9/a161318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