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 它是体操辅助器械之一。它的形状似跳马,有4条腿(近年也出现只有一根立柱加底座代替四条腿的山羊),只是比马短而小。通常称比它大的器械为“马”,因此称它为“羊”。在平常体育活动中,人们贯称它为山羊,山羊的名称就由此而来。
它一般用做跳跃和鞍马全旋等动作启蒙训练的一种辅助器械。日本将山羊作为一种支撑跳跃用的运动器械,是在1926年修改学校体操课程中开始采用的。在1934年中国马可乐著《器械运动图解》一书中,称山羊为“单峰木马”(Buck),在上面做各种跳上、跳下、分腿腾越、屈腿腾越、鱼跃前滚翻等有趣的腾越动作和肩倒立、俯水平支撑、仰水平支撑等静止用务动作。在50年代初期,前苏联称山羊为跳跃器,属体操中主要跳跃器械这一,为提高男女跳马技术而采用,并制定了适用于男女各级体操运动员的各类动作,其中有分腿腾越、屈腿腾越、跪腾越、屈体腾越、水平腾越、前手翻腾越等。1957~1961年,前苏联正式将山羊列为女子少年三级、二级和男子三级支撑跳跃规定动作的比赛项目。中国正式将山羊定为支撑跳跃的比赛项目,是从1957年女子少年三组和1964年女子少年二组的规定动作开始的。
在现代体操训练中,山羊通常作为训练鞍马双腿全旋、全旋转体及托马斯全旋等动作的辅助器械。其特点是器械小,运动员无顾虑,学习兴趣浓,易于掌握动作。利用山羊作为辅助器械进行练习,成为儿童、少年鞍马入门训练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1976年开始,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审定,用山羊代替鞍马项目,被列为男子儿童甲组、儿童乙组规定动作的比赛项目;1980年和1985年再次被列为少年三级和少年二级运动员规定动作的比赛项目。
山羊的标准器械的规格是,高为100~150厘米(可上下调整),羊身长57厘米,宽36厘米,厚度为33厘米。羊身肉胎木制敷海绵、毛毡等物,表层罩优质皮革制成。若山羊作为学习鞍马双腿全旋等动作的辅助器械,根据儿童、少年的年龄特点,可适当小型化。一般高为80~90厘米(可上下调整),长50~60厘米,宽30厘米。男子少年三级、二级运动员比赛用的山羊器械,高度为80厘米(1985年版,《体操等级运动员规定动作图解》第二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