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产权复审复函的问题
国资委最近审查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产权登记会审工作,公司提交过一次,但因为提交的资料不完全,现在国资委又下了一个文件让补充所缺资料。提交全资料到是好办,问题出在要回复一个函说明一下为啥没能提交全资料的原因,但是又不能说是公司的工作失误,而且得用行话,函的内容还不能太少!本人第一次处理产权复审问题,请各位大虾帮忙,谢谢。
答案或建议:
这个问题也挺政治的啊。我认为你们公司的产权复审复函问题,你应该问问以前接手的人员,因为他们比较熟悉也比较有经验;而且还要向领导咨询一下意见。
(下面给个复函例子看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重组集成干扰素α价格问题的复函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文 号:发改办价格[2005]496号
发布日期:2005年03月16日
生效日期:2005年03月16日
辽宁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山之内制药株式会社进口药品重组集成干扰素α注射液(商品名:干复津)最高零售价格的函》(辽价函[2005]1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鉴于向中国供应的重组集成干扰素α(原名为复合干扰素α,商品名干复津),经美国安进公司许可已改由日本山之内制药株式会社生产,并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批准,因此,其价格可继续按我委计办价格[2002]6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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