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创意与搞怪的区别
很多创意都让人看不懂 这样的所谓创意是否是好创意
人人都可看懂的流于平庸 太过创意的是否又陷入了过于追求新奇搞怪了 这样的创意广告是否对产品有益 应该如何把握平庸与搞怪的平衡呢
答案或建议:
记得广告界前辈大卫.奥格威(David Ogilvy)说:能卖出产品的创意(广告)才是好创意(广告)。
新奇搞怪的广告,如果不能卖出产品,是在难以称得上“创意”。而看似“平庸”的广告,如果能卖出产品,你能说它没有“创意”?
国内如“脑x金-收礼不收”的广告,被评为“十大庸俗广告”之首。但就靠这句话卖出的产品,让被巨人大厦烂尾楼压得抬不起头的的史玉柱籍此东山再起。现在巨人集团的“征途网络”广告,整一个女的在那边傻笑,算是恶搞还是低俗?但“脑x金”的例子在先,谁敢说它没有创意?
所以,需要平衡的不是平庸、创意和搞怪,这些都是虚的、见仁见智、从而难以判断尺度的非实质性问题。能否卖出产品才是广告人所需要关心的。
文章来自:http://www.baikewenda.com/biz/adsales/7/3/a1033027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