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的工资如何处理?
筹建期间的工资如何处理?按实发数计入开办费还是应发数?相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等代扣款又如何处理?谢谢!最好能帮我写出相关分录
答案或建议:
一、筹建期间的工资按实际发放数,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
二、帐务处理
(一)支付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代扣职工应交纳的部分)
贷:现金(实际发放的金额)
(二)月末工资分配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应付工资
(三)企业负担部分。提取劳动保险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障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交纳劳动保险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等保险 (单位 + 代扣个人应缴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总交纳的金额)
(五)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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