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百科问答网为首页|收藏百科问答网|网站地图
百科问答网 - 帮您解决问题,分享成功经验
百科问答网首页  » 商业/经济 » 商业文书  » 内容
是否一定要到北京起诉

我与上海的代理商因重大误解签定了EC网址注册服务20年的合同,运营支撑单位是: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这个单位在北京,格式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协商未果,双方可向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所在地(即北京)的相关仲裁、法律部门解决。
这样约定管辖地协议是否算明确?能否算不唯一?我是否一定要到北京起诉?关于管辖地详细规定在什么法规条款上可查阅?


答案或建议:


一定要到北京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文章转载请保留:http://www.baikewenda.com/biz/biztext/8/2/a152945421.htm
推荐内容

敬请注意:百科问答网内容来源于网络或民间经验收集,仅供参考。其中有关健康疾病方面的内容请务必咨询专业医生或及时到医院治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百科问答网 Copyright ©2005 - 2011 www.baikewenda.com,All Rights Reserved
辽ICP备100071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