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卖合同的风险专移.
A于商店购买了一块手表(款已付),约定次日晚上9点由商店送货至A的妹妹B家,并告知商店手表是送给B的礼物,商店表示同意.A于是将事情打电话告诉了B并让B9点在家等候.次日商店准时派送货员C送货到B家,可些时B并不在家,C在B家门口等候一个小时后见B仍没回来,于是返回商店,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手表损坏.问:手表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此时手表的风险有没有转移?
答案或建议:
因买受人的原因造成标的物不能在约定期限交付的,自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灭失风险。所以风险由买方承担。
损失应由交通事故责任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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