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自己保管,可以办理养老金的领取手续吗?
单位没有人事权,不管保管档案,档案一直在自己手里,有4年了。不过火印保存完好,没有动过。明年就到50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直连续上的。可以自己继续保管自己的档案吗?单位负责上社保的说,要激活档案,补缴存档费用,否则明年拿自己保存的档案,社保不给办理养老金的领取手续的,可是她说的费用太高了,说是死档,要激活需400多元,真的是这样吗?就因为自己保存档案,就不能领取养老金了吗?
答案或建议:
社保退休审批程序:企业申报职工退休时,需带职工档案、个人缴费结算单,并填好《职工退休审批表》。
劳动保障部门并不接收由个人提交的档案,档案只能由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存档机构之间、存档机构之间交接。个人是不可以保管档案的。
你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应有个人或单位委托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中介单位存档。
北京出台了《关于解决自持职工档案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7】40号文件解决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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